防治污染海洋环境 “东安应急”任重道远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2-25
   

200992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将于201031正式实施。中国交通部作为主管部门,于2010120在广西举行《防污条例》宣贯会议,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领导以及沿海各直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部分港航企业、保险机构、石油公司、清污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的代表逾200人出席会议。东安海上溢油应急中心公司作为五家受邀的清污作业单位之一,上海水域环境发展公司副总、东安公司总经理叶军明、东安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马景川参加会议。

                      

中国交通部副部长、海事局局长徐祖远、国务院法制办副司长马森述、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陈爱平、交通运输部政法司司长何建中等领导在会上先后讲话,深入分析了当前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对把握立法本意、准确实施《防污条例》作辅导讲座,并对贯彻实施《防污条例》进行了全面部署。

徐祖远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新出台的《防污条例》最主要的制度精神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协调,齐抓共管;既有适度的超前又不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最深刻的原则变化是将“防止污染”改为“防治污染”,确立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原则,并围绕“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将船岸等相关各方都纳入调整范围,实现了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由防止到防治、由事后到事前、从点到面的转变。

为期一天的宣贯会落下了帷幕,贯彻落实工作正在各沿海省市紧张有序开展。针对《防污条例》的出台,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于去年底开展了对全国溢油应急救援企业的应急能力等级评估,东安公司被评为全国最高等级的溢油应急企业,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提升上海港乃至全国的溢油应急作业能力,尤其是清污装备能力的提升,保障中国2010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东安公司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东安公司周悦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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