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
沪企诚创【2010】001号
关于正式启动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
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新闻办、市网宣办、市信息委、市征信办等指导下开展的上海市“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建诚信”系列活动经过三年的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初步实现了检阅上海企业诚信建设成果、企业诚信长效管理机制阶段性探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实施的目标。特别是以“企业诚信创建”为核心的企业诚信长效管理机制的探索,为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指出了一个极具操作性的方向,其开创性的推广模式为加快企业诚信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此,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宣办、市经信委、市建交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技监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正式启动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全面推动企业诚信创建工作。
作为一项诚信建设常设活动,其基本要求是:继续紧紧依靠行业协会,全面发动符合基本条件的有关企业加入到诚信创建行列中来;深入开展以创建活动为基础的行业指导、管理为主的诚信体系建设。
随着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前期探索性的开展,已有相当数量的行业协会形成一批具有不同级别荣誉称号的诚信企业,已经形成行业领跑者,已经出现了不同的梯次,大规模发动企业参加诚信创建活动的基本条件已经形成。
为了加快企业诚信创建的步伐,加大推动力度,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经研究决定在活动正式启动之际对原有创建推荐方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望有关协会根据本行业实际施行。
1、加强行业协会与组委会紧密合作,进一步扩大、发挥组委会办公室的力量和作用,明确协会与组委会办公室的分工。行业协会创建办公室以发动、推荐企业参加创建工作为主;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确认企业参加、组织进行相关审核等全过程工作。
2、行业协会要根据本通知及其附件的要求,明确企业诚信创建指导思想,不要把诚信创建工作与评选诚信企业划等号,诚信创建不是少数几个企业获得一些荣誉的事。进一步理解创建的实质是企业加强诚信建设的开始,是企业通过创建这一方法进行社会监督、自律而逐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诚信企业的过程。要清晰的看到绝大多数企业都有诚信经营的愿望和基础,把他们纳入到诚信创建的队伍,是行业诚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贡献。
3、各行业协会对本行业内符合创建条件的企业要进行全面推荐,没有数量限制。推荐工作要做到不分企业规模、不分企业体制、不分企业年限等等,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协会推荐名单与企业进行确认、审核。
4、原企业诚信创建实施办法与新的《全面推进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实施办法》有冲突的,以新办法为准。
特此。
附件:《全面推进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实施办法》
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