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委员会概况介绍: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机动车车容保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于2001年7月18日成立。是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的分支机构。“专业会”由本市区、县机动车车辆清洗保洁管理部门和部分国有、外资、集体、合资、独资、机动车车容保洁企业、车辆单位自愿参加。
专业委紧密结合车容保洁市场的实际,进一步密切行业间的联系,增进行业间的团结,加强行业的交流,开展深化行业管理的研究,在政府与行业间发挥参谋和桥梁作用。
二、机动车车容保洁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车容保洁工作方针和政策,弘扬行业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制定机动车车容保洁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协商行业定价,进行行业培训。
3、组织调查研究,反映行业管理和市场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时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做好行业中介管理的桥梁作用。
5、协调行业矛盾,解决行业间的问题,维护行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成为行业的代言人。
6、吸纳机动车车容保洁企业入会,不断提高企业的自身建设,提升企业的服务水平及职工队伍素质。
7、根据车容保洁市场的整体要求和发展前景,积极组织新科技、新技术、新产品的宣传推广和运用,并做好中介咨询服务。
8、加强行业内部的监督管理,做到操作规范、价格合理、行业自律、规范达标。对违反法规和未能做到规范达标及受到客户投诉的行为提出实施行政处罚的初步意见。
9、完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下达的有关任务
三、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委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的各类活动;
(3)对委员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遵守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委员会决议;
(5)按规定缴纳活动费;
(6)积极支持委员会工作,完成委员会委托的任务;
(7)积极向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各种资料,为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8)自觉增进委员之间的团结,维护委员会的权威性。
四、会费缴纳:
会员年缴纳会费2000元。
希望从事车容保洁的企业或个人自愿加入行业协会,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平台来发展、保护自己,同时也不断壮大协会的建设。